“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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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 ,唐張萬福 上下 二卷。末尾題記說:大唐先天元年(712年)十二月十二日太清觀道士張萬福謹記 則此書成於唐玄宗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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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
書中簡述道教經戒,認為這些戒律是修道者首先必須進行的科目,否則不能得仙,猶如涉海而需舟楫一樣。根據信教對象的品位、賢愚、稟氣清濁等而分別授以不同的戒律。書中開列了[[三歸戒]](初起心入道受)、[[五戒]](令除五欲、出五濁、修五德)、[[八戒]](持八事以契入神)、[[無上十戒]](在俗男女所受,斷十惡行十善)等等 ,按修道者功力深淺及[[正一派]]、[[三皇派]]、[[靈寶派]]、[[上清派]]等不同道派的弟子而設置,反映了當時道教戒律與受戒者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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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著=張萬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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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數=二卷
此書為當時道教經戒的總結,為研究唐代三洞經戒法籙傳授情況的文獻。收入《[[正統道藏]]》正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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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道藏分類=正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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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道藏字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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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芬樓本冊數=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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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豐本冊數=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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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本冊數=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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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 ,唐 長安太清觀道士[[ 張萬福]]撰 。二卷 ,收入《[[正統道藏]]》正一部 。末尾題記說: 大唐先天元年(712年)十二月十二日太清觀道士張萬福謹記 」, 則此書成於唐玄宗初。書中簡述道教經戒,認為這些戒律是修道者首先必須進行的科目,否則不能得仙,猶如涉海而需舟楫一樣。根據信教對象的品位、賢愚、稟氣清濁等而分別授以不同的戒律。書中開列了[[三歸戒]](初起心入道受)、[[五戒]](令除五欲、出五濁、修五德)、[[八戒]](持八事以契入神)、[[無上十戒]](在俗男女所受,斷十惡行十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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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內容可分為兩部分。首先簡述傳授道教經戒法籙之階次,並解說其要旨。謂道士初入法門,先受持智慧諸戒,以防患止罪;其次受佩正一符籙,以制妖保神;其次受五千文,以明道德生化源起;其次受洞神三皇文,漸登下乘;再其次受洞玄靈寶真文,進升中乘,轉神入慧;最後受洞真上清經籙,煉景歸元。列舉上述經戒法籙傳授次第要旨之後,作者又詳列傳授經籙時應具備之信物和盟誓契卷。包括七寶、金銀、金環、金鈕、龍璧、斷發歃血、絲綵繒錦、五香、命米、魚雁、紙墨、契卷等等。全書最後有一段記錄,敘述唐睿宗景雲二年(711)、玄宗先天元年(712)金仙、玉真二位公主在長安大內歸真觀兩次接受道教法籙之盛況。此段記錄可印證史書記載,頗為珍貴。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卿希泰 主編:《中 道教 》( 成都 四川人民 出版社 ,1992 年), 第二卷,第282至28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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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孚琛 主編:《[[ 道教 大辭典]] 》(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 出版社 ,1995 年), 第298 頁。
#胡孚琛 主編:《中 道教 大辭典 》(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 出版社 ,1995 年), 第29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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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希泰 主編:《中 道教 》( 成都 四川人民 出版社 ,1992 年), 第二卷,第282至286 頁。
# 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論》(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2至1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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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論》(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2至113頁。
[[Category:道教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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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正一部]][[Category: 唐代 道教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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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Short Exposition on the Transmission of the Scripture Rules, and Register of the Three Caverns]]

2013年9月17日 (二) 13:53的最新版本

道藏綜合索引
書  名: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
編  著:張萬福
卷  數:二卷
正統道藏:正一部 肆字號
涵芬樓本第990冊
新文豐本第53冊
三家本第32冊
道藏提要:編號1229
中華道藏:道教科儀科戒威儀
第42冊
 

傳授三洞經戒法籙略說,唐長安太清觀道士張萬福撰。二卷,收入《正統道藏》正一部。末尾題記說:「大唐先天元年(712年)十二月十二日太清觀道士張萬福謹記」,則此書成於唐玄宗初。書中簡述道教經戒,認為這些戒律是修道者首先必須進行的科目,否則不能得仙,猶如涉海而需舟楫一樣。根據信教對象的品位、賢愚、稟氣清濁等而分別授以不同的戒律。書中開列了三歸戒(初起心入道受)、五戒(令除五欲、出五濁、修五德)、八戒(持八事以契入神)、無上十戒(在俗男女所受,斷十惡行十善)等等。

此書內容可分為兩部分。首先簡述傳授道教經戒法籙之階次,並解說其要旨。謂道士初入法門,先受持智慧諸戒,以防患止罪;其次受佩正一符籙,以制妖保神;其次受五千文,以明道德生化源起;其次受洞神三皇文,漸登下乘;再其次受洞玄靈寶真文,進升中乘,轉神入慧;最後受洞真上清經籙,煉景歸元。列舉上述經戒法籙傳授次第要旨之後,作者又詳列傳授經籙時應具備之信物和盟誓契卷。包括七寶、金銀、金環、金鈕、龍璧、斷發歃血、絲綵繒錦、五香、命米、魚雁、紙墨、契卷等等。全書最後有一段記錄,敘述唐睿宗景雲二年(711)、玄宗先天元年(712)金仙、玉真二位公主在長安大內歸真觀兩次接受道教法籙之盛況。此段記錄可印證史書記載,頗為珍貴。

參考資料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98頁。
  •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二卷,第282至286頁。
  • 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論》(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2至1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