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

出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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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民間常見的祭奠習俗,亦稱燒七、齋七、理七、七七齋。做七是在亡人死後設立靈座,每隔七日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佛教認爲人死後爲尋生緣,以七日爲一期,如七日終,不得生緣,則更續七日,至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因此有做七之俗。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二說:北魏道士寇謙之時,道家煉丹拜鬥以七七四十九日爲斷,遂推衍其法於喪葬送終,因此有七七之制。「做七」始於南北朝時期,唐代已形成民間的祭奠習俗。唐李翺〈去佛齋並序〉引楊垂《喪儀》說:七七齋,以其日送卒者衣服於佛寺,以申追福。民間凡親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做七的風俗是:第一個「七」稱頭七,由兒子爲亡人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請道士、僧人做道場,稱爲「保太平」。亡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民間又叫做「大七」。

參考文獻

  1. 清‧趙翼撰:《陔餘叢考》(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
  2. 唐‧李翺撰:《李文公集》卷四〈去佛齋並序〉,《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