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做七,民间常见的祭奠习俗,亦称烧七、斋七、理七、七七斋。做七是在亡人死后设立灵座,每隔七日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佛教认为人死后为寻生缘,以七日为一期,如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因此有做七之俗。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三十二说:北魏道士寇谦之时,道家炼丹拜斗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断,遂推衍其法于丧葬送终,因此有七七之制。“做七”始于南北朝时期,唐代已形成民间的祭奠习俗。唐李翺〈去佛斋并序〉引杨垂《丧仪》说:七七斋,以其日送卒者衣服于佛寺,以申追福。民间凡亲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做七的风俗是:第一个“七”称头七,由儿子为亡人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请道士、僧人做道场,称为“保太平”。亡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民间又叫做“大七”。

参考文献

  1. 清‧赵翼撰:《陔馀丛考》(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
  2. 唐‧李翺撰:《李文公集》卷四〈去佛斋并序〉,《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