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道教協會
宗旨
中國道教協會的宗旨是:
-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宗教和睦、社會和諧;
- 協助中國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維護道教界合法權益;
- 興辦道教事業,弘揚道教教義,傳揚道教文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 繼承發揚道教優良傳統,加強道教自身建設,促進道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 高舉愛國愛教旗幟,團結全國道教徒,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開拓進取,與時俱進,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貢獻力量。
任務
中國道教協會的任務是:
- 依法維護道教徒、道教團體、道教活動場所、道教文化教育機構及道教自養服務事業的合法叔益,深入調查研究,反映道教組織和道教徒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和政府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 加強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時事政策的學習,提高道教徒愛國主義覺悟和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自覺性。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
- 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允許範圍內開展道教教務活動,制定教制教規和具體管理辦法,促進道教活動正常化、規範化。
- 加強對地方道教團體、宮觀和道教院校的教務指導,協調關係,促進團結,支持地方道教團體辦好教務。督導道教團體、宮觀搞好管理和自身建設,嚴肅戒律,純正道風,學修並進,提高道教徒整體素質。
- 繼承發揚道教優良傳統,支持興辦道教自養服務事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社會,造福人群,促進道教與社會主義社會樞適應,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 興辦道教教育事業,積極培養道教人才。
- 組織指導傳戒、授籙等重大教務活動。
- 開展道教文化研究,整理道教典籍、文史資料,編印和發行道教出版物,弘揚道教文化。
- 協助政府有關部門保護好道教文物、建築、古跡及宮觀環境。
- 積極開展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道教組織和海外僑胞道教界的交往與聯誼工作,增進相互瞭解,加強團結合作,促進道教事業的發展和祖國統一;加強與外國道教界、國際宗教和平組織的友好往來,促進道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
組織
中國道教協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全國代表會議。由全國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全體會議每二年舉行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每年舉行一次。
中國道教協會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由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中國道教協會至今已召開過七次全國代表會議。歷屆會長依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