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桃源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Admin讨论 | 贡献2009年6月19日 (五) 10:16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道教文學
道教詩詞
道詩 道詞
道教散文
道教小說
道教戲曲
其他
楹聯 掌故 童謠

「誤入桃源」,道教掌故之一,典出《幽明錄》。相傳漢明帝永平五年(62年),剡縣書生劉晨、阮肇一起到浙江天台山採谷皮,不知道如何回返。在山上度過十三天,他們採摘野桃充饑。下山以杯取水,看見溪流中飄浮著鮮美的蕪青葉,又看見一盒胡麻飯順流而下。兩人憑接這些線索,判斷說:看來這裏離有人的地方應該不遠了。於是,他們一起渡水,翻過一座山,看見兩位女子,長得漂亮非常。她們叫出劉晨與阮肇的姓名,並且責怪二位郎君為甚麼來得這樣晚?劉晨、阮肇不知道女子為甚麼得知他們的姓名,既感到驚訝,又十分歡喜。兩位女子把劉、阮引到她們的住處,擺下酒宴相款待,就這樣行酒作樂,度過了半年。忽然有一天,兩位書生想念家鄉,要求回返。兩位女子戀戀不舍,把劉、阮兩位書生送出山。劉、阮二人回家,他們的子孫已經繁衍到第七代了。到了晉太康八年(287年),兩位書生目睹人世混濁,覺得人世還不如野外仙境來得富有人情味,於是又悄悄離開家鄉,去尋找昔日的仙女。元代雜劇作家根據歷史傳說素材,演繹成《誤入桃源》,作品將劉、阮所遇女子稱作「桃源洞仙子」。故事表現了人世與仙境的時間差異,仙境才半年,而人世已經過了百餘年;另一方面,故事也寄託了古代知識分子對黑暗現實社會的不滿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