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天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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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天敬祖,「尊天敬祖」是中國先秦時期原始宗教的崇拜形式,後沿襲發展成爲中國民間信仰的傳統觀念。商周王室祭祀上帝時,要以其祖宗配祭,謂之尊天敬祖。尊天敬祖在古代文獻中,又作「事天敬祖」,是敬天敬祖考之意。先秦統治者認爲祖先在天上侍候上帝,因此在祭祀天、上帝時,要以其祖宗配祭。崇拜昊天上帝與崇拜祖宗神靈相統一,稱爲尊天敬祖。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一〈為人者天第四十一〉說: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是天,「人之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董仲舒建構的天人感應理論,提出天是「人之曾祖父」之說,對儒家尊天敬祖觀念的流播影響甚大。總之,尊天敬祖是華夏先民固有的信仰,其認爲祖先和天都是膜拜的神靈,一家一姓所崇拜的稱「祖」,衆家衆姓所崇拜的即是「神」。儒家「禮」字最初的含義就是尊天敬祖,其要求按天地的規律辦事即是「尊天」,繼承祖先的優良傳統即是「敬祖」。中華民族尊天敬祖可謂全民性的信仰,尊天敬祖觀念和儒釋道三教互相滲透,構成中國傳統宗教信仰的核心。

參考文獻

  1. 漢‧董仲舒撰:《春秋繁露》,卷十一,〈為人者天第四十一〉,《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