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科儀戒律鈔”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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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論》﹝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1─112頁。
 
#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論》﹝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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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4日 (六) 11:57的版本

《要修科仪戒律钞》,唐朱法满撰。十六卷。全书摘引《九天生神章》、《太真科》、《本相经》、《真藏经》等五十馀种道书。

  1. 卷一讲道经传授的种种规定。
  2. 卷二是写、诵和讲经的仪式及对经文的领悟修持。
  3. 卷三为弟子奉师的科仪。
  4. 卷四至卷六记录“众戒及愿念合一千一百条”。
  5. 卷七标列“三元罪戒品目”共一百八十条。
  6. 卷八与卷九是斋的科仪。
  7. 卷十的内容是“治屋”、“治名”、“治所属”、“治室”、“章表”、“治病忌日”等。
  8. 卷十一开列除罪求子、治病、请雨等章醮所需物仪。
  9. 卷十二至十四记录各种较杂的科仪,如“饭贤缘”、“造殿堂缘”、“念道缘”等等。
  10. 卷十五与十六专讲“道士吉凶仪”。实为道教科仪戒律的类抄,可供研究唐道教科仪之用。

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

参考文献

  1. 任继愈主编:《宗教大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第947页。
  2.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第二卷﹝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90-295页。
  3.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98页。
  4. 朱越利:《道教要籍概论》﹝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第111─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