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會大綱”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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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會大綱〉''',民國元年(1912年)[[北京白雲觀]]住持陳明霖(毓坤)等為新創立的[[中華民國道教會]]制訂的章程。該《大綱》的宗旨為「力挽頹風,表彰道脈,出世入世,化為而一」,內容多為關於道教會組織機構、活動事務等的規定。例如,其規定道教會的活動分為「出世間業」與「世間業」兩大類,每類下設若干「門」負責各種具體事務,如出世間業設「演教門」負責對《[[道德經]]》、《[[陰符經]]》、《[[黃庭經]]》等道教經典進行研究、講演、傳佈,又設「[[宣律門]] 」負責對初真戒、中極戒、天仙戒等道教戒律進行解說、傳授;世間業則設救濟門、勸善門、化惡門等,分別負責進行救災振饑、勸人行善、止惡戒非等事務。又如其規定道教會的組織總綱為:成員由諸山道眾、十方善士組成,機構設一總會、若干總分會以及無數分會,各級組織的編制分為建立部、行持部、監察部三大部分。其中建立部下設議事會、審查會和宣發機關,行持部下設演教司、廣化司和法務司,監察部下設糾紀司、評議司和黜陟司。此外,該《大綱》還對道教會的許可權、入會者的規約以及該會經費的來源及支出、章程改訂的規則等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這份〈道教會大綱〉現收入《[[藏外道書]]》第二十四冊的《道教會佈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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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會大綱〉''',民國元年(1912年)[[北京白雲觀]]住持陳明霖(毓坤)等為新創立的[[中華民國道教會]]制訂的章程。該《大綱》的宗旨為「力挽頹風,表彰道脈,出世入世,化為而一」,內容多為關於道教會組織機構、活動事務等的規定。例如,其規定道教會的活動分為「出世間業」與「世間業」兩大類,每類下設若干「門」負責各種具體事務,如出世間業設「演教門」負責對《[[道德經]]》、《[[陰符經]]》、《[[黃庭經]]》等道教經典進行研究、講演、傳佈,又設「[[宣律門]]」負責對初真戒、中極戒、天仙戒等道教戒律進行解說、傳授;世間業則設救濟門、勸善門、化惡門等,分別負責進行救災振饑、勸人行善、止惡戒非等事務。又如其規定道教會的組織總綱為:成員由諸山道眾、十方善士組成,機構設一總會、若干總分會以及無數分會,各級組織的編制分為建立部、行持部、監察部三大部分。其中建立部下設議事會、審查會和宣發機關,行持部下設演教司、廣化司和法務司,監察部下設糾紀司、評議司和黜陟司。此外,該《大綱》還對道教會的許可權、入會者的規約以及該會經費的來源及支出、章程改訂的規則等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這份〈道教會大綱〉現收入《[[藏外道書]]》第二十四冊的《道教會佈告》之中。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道教會佈告》,見《藏外道書》,第24冊。
 
#《道教會佈告》,見《藏外道書》,第24冊。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4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4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

2016年1月7日 (四) 13:54的版本

〈道教会大纲〉,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白云观住持陈明霖(毓坤)等为新创立的中华民国道教会制订的章程。该《大纲》的宗旨为“力挽颓风,表彰道脉,出世入世,化为而一”,内容多为关于道教会组织机构、活动事务等的规定。例如,其规定道教会的活动分为“出世间业”与“世间业”两大类,每类下设若干“门”负责各种具体事务,如出世间业设“演教门”负责对《道德经》、《阴符经》、《黄庭经》等道教经典进行研究、讲演、传布,又设“宣律门”负责对初真戒、中极戒、天仙戒等道教戒律进行解说、传授;世间业则设救济门、劝善门、化恶门等,分别负责进行救灾振饥、劝人行善、止恶戒非等事务。又如其规定道教会的组织总纲为:成员由诸山道众、十方善士组成,机构设一总会、若干总分会以及无数分会,各级组织的编制分为建立部、行持部、监察部三大部分。其中建立部下设议事会、审查会和宣发机关,行持部下设演教司、广化司和法务司,监察部下设纠纪司、评议司和黜陟司。此外,该《大纲》还对道教会的许可权、入会者的规约以及该会经费的来源及支出、章程改订的规则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份〈道教会大纲〉现收入《藏外道书》第二十四册的《道教会布告》之中。

参考文献

  1. 《道教会布告》,见《藏外道书》,第24册。
  2.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第4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