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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8字节 、 2015年12月30日 (三)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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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叫王朗川的說:「今世喪家,用僧道作齋,或用水陸會,寫經造像,云為死者減罪惡,必生天堂,受種種快樂;不為,則入地獄。甚者,日則孝子沿街隨僧迎經,夜則破獄照星。或作人物戲具,講經唱法;或男女夜出迎靈。法禁不能,理喻不曉。士人家變復為此,曰未能脫俗,聊復爾爾。」<ref>明.王朗川《言行匯輯》</ref>他所說的士人家,主要指那些讀過儒書的士大夫,他們作為儒門中人,照理應該維護聖人的教誡,不找僧人和道士參與葬禮,但卻不能實行,全是為了從俗。
==時期==
道門的葬禮有相當完整的儀式,不過在民間施行中,滲入了許多民間的因素。道教的葬儀,嚴格來說,屬於齋的範疇。不過從宋以後,醮的影響超過了齋法,人們習慣上也稱它為打醮了。無論是道門人士化去,還是為一般信士亡過,都有相應的齋醮。比如,全真龍門派祖師丘處機化去後,門人為之舉行靈寶黃籙齋儀。《紅樓夢》第十三回寫到秦可卿死後,擇準停靈四十九日,既請了一百另八位僧人誦經,又請了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當然那裡描寫的是貴族之家的排場,一般民眾,或到宮觀中打上一兩場醮,或請道士上門做法事, ─ 比較多的是 [[ 做七 ]] ,即逢亡過後每七天做一場法事,從頭七做起,多的做到七七,一般的做到五七, ─ 都是常有的事。
==內容==
道門齋儀內容極為豐富。單看宋代重編過的《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及諸種靈寶大法,其葬儀之完善,儀式之豐滿,簡直讓人瞠目出舌。明代由朱元璋親自審定的儀式,比較精減。它們分為建醮一日和三日兩種。以一日言,也仍包括十五個節目:
==施食==
也叫斛食、判斛。佛教中類似的法事叫做放焰口,也有將佛道相混,泛稱之為放焰口的。依佛教的某些書籍說,凡墮入餓鬼道的,由於生前業力所拘,喉細如針,滴水難咽,凡食物近口,口中便自會噴出火焰,燒焦食物,所以飢餓難捱,煩惱不已。只有施以法力,使熄滅火焰,開大咽喉,才可解脫。這種儀式,叫做放焰口,簡稱為焰口。佛教 [[ 焰口儀 ]] ,到唐玄宗時的密教僧人不空才編定,其核心是放焰口,開咽喉,為餓鬼施食。道教為鬼魂施食記載於唐初的文獻《藝文類聚》,比不空的焰口儀早的許多,不空之作,可能也參考過道教的做法。不過,後世兩教相互吸收,道教的度亡儀式中也有開咽喉等做法。也有人將二教的做法相混,泛稱之為放焰口。
其實道教中正規的叫法是濟煉、煉度、祭煉,不僅一般地使亡靈解脫飢渴之苦,而且經過法師用自己的陽氣陽神煉去亡靈的陰質和精神纏縛,早昇天堂。煉時一般要建立水池火炤(zho,又音zhào,火炤是經過施法之後,點燃的火盆,象徵火神),借水滌其質,火煉其神,所以稱水火煉度。也有些科儀,如香港地區流行的三清煉度儀,不用水火為象徵,而認為只須藉法師的內氣便可奏效,是不用水火的形式,而仍舊保留其用意。也有些儀式,只突出使亡靈解脫飢渴之苦,泛稱為施食,而捨去了最有道門特色的煉度。這些儀式,除了逢重大節日,泛為全部未脫幽冥之苦的鬼魂所做之外,多數是應齋主之邀而施行,所以與民間風俗密切結合,有很強的民俗性,也有明顯的地域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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