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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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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index |書名=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 |編著=李隆基 |卷數=四卷 |正統道藏分類=洞神部玉訣類 |正統道藏字號=男 |涵芬樓本冊數=355 |新文豐本冊數=19 |三家本冊數=11 |道藏提要編號=672 |中華道藏分類=四輔真經道德真經 |中華道藏冊數=9 }} '''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唐玄宗李隆基注。成書於開元二十年(732)至二十一年(733)之間。原書四卷,八十一章,收於《[[正統道藏]]》洞神部玉訣類。開元二十三年,唐玄宗用道門威儀司馬秀言,令天下應修宮齋諸州,各於一大道觀立石台,刊勒此注,今所傳有易州、邢州刊刻本。另有敦煌寫本,據日本學者[[大淵忍爾]]《[[敦煌道經]]•圖籙篇》影印,存《道經》卷上第三十五至三十七章,凡三章完整,唯無章名,與《道藏》本體例不同,據卷尾題記,寫於開元二十三年。 此注因唐玄宗留意道家經義而作,以[[老子]]自然無為之政理為宗旨。前有自序,以為各家《老子》注疏並未精當,有失玄元妙旨,因作此注。實則其注援引[[郭象]]《[[莊子注]]》之「性分」說,作為修身之要;又用唐初道教重玄家之「妙本」說,闡明道體有無之義,其無為而無不為之政理,即自此義轉出。此注義理有其勝處,唯臆改古本第二十章「而貴食母」作「而貴求食於母」,被後人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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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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