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火禳災說戒儀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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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火禳災說戒儀,道教防止火災的科儀。「誓」意為約束,如《說文》云:「誓,以言約束也。」「禳」意為禳除,謂通過祭祀、祈禱神靈而消除災害。「說戒」者,是因為舉行防止火災的科儀需要參與的人吃齋茹素,並且持守「十戒」,所以高功法師在建壇之時需要申明「十戒」的內容,如《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三十一<誓火禳災說戒儀>言:「建壇之初,倘非敘述醮事、敷演科戒,則何以感格上靈?今當以臨壇十戒,宣示同齋之人,各請受持,咸當靜聽。」並且載「十戒」的具體內容為:不得擾亂形神、不得傲忽聖真、不得輕慢靈文、不得誹謗法門、不得忤觸道場、不得放縱身心、不得退轉道心、不得減省法事、不得錯悮章奏、不得商較財利。這種科儀的具體程式,在《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七中有詳細記錄,其過程大致有法事升壇、啟壇行道、清旦行道、臨午行道、晚朝行道、設醮行道、誓火禳災設醮三時都懺儀(包括清旦、臨午、靜夜)幾大部分。

參考文獻

  1. <誓火禳災說戒儀>,載《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七,見《道藏》第31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