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範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洪範,《尚書》篇名。「洪」意為大,「範」意為規範、法式。舊傳為箕子向周武王陳述的「天地之大法」,實應為商代貴族政權總結出來的統治經驗。今人或認為該書屬戰國後期儒者所作,或認為作於春秋時期。《漢書‧五行志》曰:「禹治洪水,賜《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故亦稱《洛書》。其書以周武王與箕子對話,言禹治水有功,上帝予其「洪範九疇」(大法九種),具體如下:

  • 一為「五行」(水、火、木、金、土及其屬性)。
  • 二為「敬用五事」(認真做好五事),
  • 三為「農用八政」(努力施行八種政務),
  • 四為「協用五紀」(合用五種記時方法),
  • 五為「建用皇極」(建事使用「皇極」),
  • 六為「乂用三德」(治理事務使用三種品德的人),
  • 七為「明用稽疑」(尊用以卜考疑的方法),
  • 八為「念用庶征」(經常注意使用各種徵兆),
  • 九為「向用五福,威用六極」(憑「五福」鼓勵臣民,憑「六極」警戒臣民)。

其中提出水、火、木、金、土五行及其屬性、作用,主張天子建立皇極,施行正直、剛克、柔克諸種治民方法,並認為龜筮可以決斷疑惑、政情可使天象變化,這些多成為漢代以後中國古人「天人感應」思想的理論基礎。

參考文獻

  1. 《尚書‧洪範》,見《十三經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