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戒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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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戒,道教向符合修持條件的學道者傳授戒律的活動,在全真道中尤被重視。一般認為,授戒本是道教傳統的科法制度,早在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就已經實行。敦煌文書P.3417號〈唐景雲二年道士王景仙從雍州長安縣懷陰鄉東明觀三洞法師中嶽先生張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經盟文)〉,這份唐代道士受十戒經的盟文,反映了唐代道士實行授戒的情況。金元以來,全真道實行傳戒制度,以為戒條是太上之玄意,道士受戒後必須要自覺遵守之,故主張授戒是全真道士嚴肅修持的開始。一般說來,全真道授戒需舉行較隆重的儀式,屆時在宮觀中由德高望重的宗師、律師、方丈,向已受「冠巾」的道士傳授「三壇大戒」(初真戒中極戒天仙戒)。清初,全真道龍門派七祖王常月一改丘處機秘密傳戒舊制,公開傳授三壇大戒。王常月於順治十三年(1656年)在北京白雲觀登壇傳戒,傳度全真弟子多達千餘人,其公開傳戒日期長達一百天,稱「百日圓滿三壇大戒」。清代柳守元撰《三壇圓滿天仙大戒略說》,闡述了傳授三壇大戒的科法及思想。一九八九年,北京白雲觀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第一次傳戒儀式,全真道沿襲七百餘年的授戒制度得以恢復。

參考文獻

  1. 清‧王常月撰:《初真戒律》,《藏外道書》本。
  2. 張澤洪:〈全真道的傳戒儀式〉,北京:《世界宗教文化》,2001年第4期。